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202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9 15:10 作者:李辉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市、省直管县(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矿安综〔2021〕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科学谋划,精准监管

对照《通知》中有关非煤矿山内容,结合本地非煤矿山现状特点,科学谋划2021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做好对入井人数超过30人和井深超过800米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家会诊、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尾矿库闭库销号工作。督促辖区内非煤矿山及时制定并上报“一矿一册”,尾矿库“一库一策”,掌握了解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生产现状,明确管控重点,精准开展执法检查。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开展常态化远程监管,建立“线上日常巡查+现场精准核查”的新型监管模式。

二、打非治违,落实责任

紧盯非煤矿山企业是否存在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中的12项问题,重点打击整治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的12类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以问题为导向,以责任为抓手,对照企业岗位责任制,依法处理处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矿长、总工程师等“关键人”并约谈曝光;对企业一律依法按上限处罚,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倒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三、转变作风,提升能力

对标《通知》中关于煤矿监管要求,认清差距、提高认识,以更严、更细、更实的作风适应新阶段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新要求。聚焦核心职能,加强业务学习,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斗争本领,开展“解剖式”“体检式”执法检查,杜绝“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式检查,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四、先行先试、夯实基础

对照《通知》有关内容,只要对安全有利的事,鼓励大胆去做、先行先试。组织辖区非煤矿山企业立即开展“三敬畏”“反三违”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遵章守纪自觉性。推动“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常态化,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夯实矿山安全基础。督促企业因地制宜、因矿施策,推进矿山固定设施无人值守,推广应用撬毛台车、凿岩台车等远程遥控、无人驾驶技术,全面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建设,实现科技强安,助力安全发展。

安 徽 省 应 急 管 理 厅

2021年2月9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202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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