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二处2021年1月份执法检查公开事项
一、执法检查依据
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统一部署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二、执法检查对象
本次执法检查对象为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 、芜湖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2家企业。
三、执法检查人员
随机确定具有执法资格的李运龙、李梦媛作为本次执法检查人员。
四、执法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
1.按照相关检查要点表和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的要求,企业自查自改情况。
2.对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题检查要点表》,逐项督促检查20项要点落实情况,对其中的6项执法项进行执法检查。
3.对照《钢铁(8项)/粉尘涉爆(6项)/铝加工(深井铸造)(7项)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逐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4.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逐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4项违法行为。
五、执法检查程序
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监总政法〔2016〕72号)、《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应急厅函〔2020〕7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皖政〔2012〕94号)等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出示执法证件,开展现场检查。
(二)使用移动执法终端下达现场检查记录,并委托被检查企业所在市应急管理局采取处理措施,下达相关执法文书。
(三)跟踪被检查企业所在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处理情况。
(四)将执法文书和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并归档。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