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六安市“碧桂园·城市之光”项目施工驻地板房“2018.7.26”坍塌较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0-12-31 08:35 作者:陈晨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根据《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暂行办法》(皖安办〔2016〕39号),省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六安市应急管理局有关人员组成的评估组,对六安市“碧桂园城市之光”项目施工驻地板房“2018.7.26”坍塌较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印发你市,由你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对照评估意见认真督促整改,并于2021年1月18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六安市“碧桂园・城市之光”项目施工驻地板房“2018.7.26”坍塌较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pdf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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