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7 16:57 作者:刘景福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市、省直管县(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是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易发时期,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特别是“两节”前后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应急厅〔2020〕336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做好非煤矿山冬季防火工作

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采取有力措施,严密防控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采空区垮塌,露天矿边坡坍塌事故风险。要认真做好冬季非煤矿山防灭火工作,规范地面和井下消防设施管理。井下进行动火作业,应制定经主管矿长批准的防火措施,在井筒内焊接时,应派专人监护。井下各种油品应单独存放在安全地点,并严密封盖,柴油设备或油压设备一旦出现漏油,要及时处理。按要求使用具备阻燃特性的电缆、输送带、风筒等设备设施。严禁在井下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灯泡等进行防潮、烘烤、做饭和取暖。

二、切实加强地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

矿山企业要明确矿井通风管理部门和工作职责,配备通风安全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合理设置通风构筑物。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正确布置局部通风机及风筒,确保作业现场空气质量满足要求。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配备自救器并按要求随身携带,人员在进入独头工作面之前,应开启局部通风设备通风,并随身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 一旦报警立即撤离。停工停产矿山人员入井前,应确保通风设备开启并正常运行15分钟后,风质风速满足要求方可入井。

三、全面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各级应急部门要针对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当前非煤矿山重点工作,立即组织开展一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开展安全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县(区)应急局对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组织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设区的市级应急局组织进行重点抽查,省厅将分两个组对全省重点地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各地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建立台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确保各类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四、强化值班值守和节后复工复产监管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地和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超前谋划,认真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各地要结合本地情况,认真落实“两节”期间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实时掌握各类矿山企业生产状况。各地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在节后复产复工前,制定恢复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加强对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监督核查,严格复产程序和标准,逐矿复产验收。

附件: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安 徽 省 应 急 管 理 厅

2020年12月7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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