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5 14:48 作者:赵刚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市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的决策部署,决定成立省应急管理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张海阁  厅长

副组长:汪黎明  副厅长

陈  辉  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大华  副厅长

余  泳  副厅长

张卫国  副厅长

王荣喜  副厅长

成  员:厅机关各处室、厅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厅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组成,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洪泽同志担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2.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3.统筹协调全省应急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4.听取办公室、厅有关处室、各直属单位及各市应急管理局工作汇报,研究作出重大决策;

5.其他需要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办领导小组的文电起草、会议组织、纪要整理、材料准备、资料归档等工作,及时上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

2.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重要事项,执行领导小组决议,研究解决具体事项;

3.组织、指导、参与相关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起草修订和管理;

4.配合省卫健委等部门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调查;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市、县应急管理局要把做好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立即成立相应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请各市应急管理局于1月28日18时前将成立文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赵  刚         联系电话:13855******

传真:0551—62999522   邮箱:474560682@qq.com

安 徽 省 应 急 管 理 厅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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