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非煤矿山救护指战员复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广德市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矿山救护培训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办字〔2005〕111号)要求,持续提升全省非煤矿山救护队应急救援能力,决定开展2020年度非煤矿山救护指战员集中复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训对象
各专职非煤矿山救护队小队长、队员。
二、复训方式
本年度复训采取自我培训和集中培训的方式,集中培训内容见附件。
三、复训时间
第一期:11月20至27日,11月20日9时前报到。
第二期:11月30至12月7日,11月30日9时前报到。
四、复训地点
安徽省非煤矿山救护培训中心(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淮南队,驻勤楼一楼大厅报到)。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相关市、县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督促辖区内非煤矿山救护队加强培训管理,在自我培训的基础上,认真参加年度集中复训工作,并健全完善培训档案管理。
(二)参训人员应携带《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证书》、个人健康体检证明1份(本年内)、学员登记表(贴照片盖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2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以及战斗服、安全帽、运动服、运动鞋、迷彩服、BG4正压氧气呼吸器、小队装备及个人装备。
(三)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参训学员报到时须持有绿色健康码。
联系方式:救援协调处,杨中建,电话:0551-62998759;安徽省非煤矿山救护培训中心:白星磊,电话:0554-7659012。
附件:2020年度非煤矿山救护队集中复训课程计划
安 徽 省 应 急 管 理 厅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
2020年度非煤矿山救护队集中复训课程计划
日期 |
时段 |
课 目 |
课时 |
授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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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 (11月30日) |
上午 |
灾变通风 |
4 |
集中复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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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救护装备管理及安全技术要求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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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12月1日) |
上午 |
事故救援决策指挥技术 |
4 |
集中复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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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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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12月2日) |
上午 |
质量标准化建设 |
4 |
集中复训 |
|
下午 |
模拟救灾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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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12月3日) |
上午 |
自救、互救及现场急救知识 |
4 |
集中复训 |
|
下午 |
非煤矿山救援事故案例分析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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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12月4日) |
上午 |
3D模拟实验知识要领 |
4 |
集中复训 |
|
下午 |
3D模拟实验室演练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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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12月5日) |
上午 |
模拟救灾演练 |
4 |
集中复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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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仪器装备维护保养知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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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12月6日) |
上午 |
非煤矿山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及治风险管控 |
4 |
集中复训 |
|
下午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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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12月7日) |
上午 |
体能考核 |
4 |
集中复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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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理论考核、结业典礼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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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各队应于11月19日/11月29日前完成自我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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