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7 11:28 作者:许立民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市应急管理局,广德市、宿松县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指示精神,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进一步规范全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水平,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抽查全省105个县(市、区)2018-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事故调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类已结案的文书案卷。

二、检查方式

聚焦县区,统一标准,上下联动,评查与自查相结合。

三、工作安排

在去年基础上,持续推动“四查”纵深开展。集中评查之前,以单位自查、同级互查、上级抽查等方式打好基础。

(一)单位自查

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制定具体方案,根据《安全生产执法手册》等规定,针对去年“四查”存在问题以及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自查。

(二)同级互查

各市局结合实际,由分管领导带队,适时开展执法案卷互查活动,取长补短,互学互促,共同提高。

(三)上级抽查

省厅将根据执法监督工作计划,适时对各市局执法案卷管理进行动态抽查,推动“四查”活动纵深开展。

(四)集中评查

1.省厅组织各市、省直管县(市)应急管理局,邀请专家、省人大、省政协、省司法厅、厅法律服务机构、有关新闻媒体派员参加,对全省16个市及2个省直管县(市)的执法案卷集中评查,事故调查案卷是本次评查重点,每个市局(宿松县纳入安庆市,广德市纳入宣城市)抽查3类4套文书,其中事故调查类2套,处罚类和许可类各1套,许可类专指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案卷。

2.根据《安徽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暂行)》(皖应急函〔2019〕311号已公开)和附件等规定对执法文书进行评分,确定优秀等次,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评查结果予以通报。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标对表、压茬推进,确保检查质量。

2.各地将自查情况于10月10日前报省厅执法监督处。

3.省厅组织的集中评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许立民,联系电话:0551-62998743,传真:62998723。

附件:安徽省安全监管执法案卷评查程序及计分办法

安 徽 省 应 急 管 理 厅

2020年9月22日

附件

安徽省安全监管执法案卷评查程序及计分办法(试行)

安全监管执法案卷评查范围包括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事故调查案卷。评查程序及计分办法如下:

一、评查程序

案卷评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检查分组

1.评查组:专家4-6人,各市参加案卷评查人员(每市2名)24人;为提高效能,评查组分AB两个组,A组为北片各市人员、2名专家组成,查南片文书案卷;B组为南片各市人员、2名专家组成,查北片文书案卷。

2.复核组:厅相关处室人员。

3.指导组:省人大、省政协、省司法厅、厅法律服务机构有关人员。

(二)逐项检查记分

评查组可分为3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只查一类执法案卷,确保统一尺度。各专业组依据《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和《安徽省行政许可案卷检查标准(试行)》(2019年公布)等逐项检查评分。

(三)汇总评查意见

专业组成员认真检查并填写记录,经专业组长审核后,把执法文书连同问题记录交复核组。复核组对检查问题予以复核,对检查不深不透、不严不细的退回专业组重新检查,对检查符合要求的案卷,可以从复核的角度追加问题,经复核组长审核后及时交指导组。指导组对评查组、复核组工作给予指导,可以对执法文书追加提出问题,之后交会务人员汇总。检查主要问题,要与市局同志见面,确保客观公正。

(四)集体评议

评查组召开全体会议,各小组汇报所查情况,集体对执法案卷整体情况进行评议,总结归纳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专家、复核组、指导组全员组成评分“会诊”小组,按同一标准和尺度进行评分,并从提升水平、整改完善的角度提出工作建议。

二、计分方法

对于存在主体不合法、违法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完备、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等原则性问题的案卷,判定为不合格卷,取消评分资格。对于合格案卷,按以下标准计分:

(一)案卷分项评查计分方法

1.行政许可案卷的评查,主要是对案卷中的行政许可事项、许可决定及相关文书档案等进行检查评分。行政许可文书检查的项目、内容及计分方法按照《安徽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暂行)》执行。

2.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主要是对案卷中的执法文书进行检查评分。执法文书检查的项目、内容及计分方法按照《安徽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暂行)》执行。

3.事故调查处理案卷的评查,主要是对案卷中的有关执法文书、事故调查方案、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批复(事故处理决定)、有关证据资料等进行检查评分。事故调查处理案卷中的执法文书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检查的项目、内容及计分方法按《安徽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暂行)》执行。

4.已归档案卷要对照以下标准评出归档分:做到一案一卷(特殊情况分正副卷的除外);使用规范的卷宗封面、一卷一号;卷内文字应当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书写;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填写规范;卷内材料排列有序(应按时间顺序排列,或决定类材料在前,其余文书按时间顺序排列),装订整齐;卷内材料有规范的页号;不能随文书装订立卷的证据,应放入证据袋中,随卷归档;卷内无金属物;破损的文书应修补或复制;案卷归档及时。

5.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对执法案卷另有规定、与本次评分标准不一致的,提供相关依据后,不扣分。

(二)执法案卷评查最终计分方法

1.执法案卷计分采用百分制。行政处罚案卷(含事故调查中的处罚案卷)对表检查得分原则为各类文书的平均分,按《安全生产执法手册》规定缺项的文书单项计0分,各市自定的文书不参与评分;每套事故调查处理案卷对表检查得分由案卷中执法文书与事故调查处理分别按30%和70%的权重计入得分。

2.各县(市、区)参加评查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故调查处理案卷各项的平均分为单项得分,3个单项的分数分别按20%、35%、45%的权重计入各单位本次案卷评查的最终得分。

3.评查组根据执法案卷评查的最终得分,初步评选出执法案卷制作先进单位(前8名)。根据每套执法案卷评比的得分,初步评出优秀执法案卷名次(前8名)。案卷评查工作完成后,省厅将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评查结果予以通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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