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安全问题的督办函

发布时间:2020-09-23 11:26 作者:秦奋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蚌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近日,省应急管理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按照有关年度执法计划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要求,对你市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开展了执法检查和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督导。根据检查督导情况,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风险研判和管控,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本次对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25条,其中重大隐患3条,反映出该企业生产运行处于高风险状态。为防控风险、防范事故发生,请你市立即组织力量,对该企业生产运行情况进一步开展全覆盖、精细化风险研判,采取精准化监管和监控措施,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坚决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异地搬迁改造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和《安徽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17〕330号)要求,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底前应完成搬迁改造工作。请你市督促企业及时制定科学周密的停车退料方案,依法依规实施停产和剩余危险物料处置工作,确保搬迁改造工作安全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请你市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及国庆节期间所采取的安全防控措施书面报我办,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

联系人:徐永锋,联系电话:0551-62998745。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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