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6 10:50 作者:王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指成员单位:

鉴于我省长江、淮河、巢湖及主要支流、湖泊水位均低于警戒水位,防洪工程安全运行,根据《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自9月15日起,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继续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密切监视天气、水情变化,及时组织会商研判,紧盯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薄弱环节,强化预报预警、转移避险、抢险救援等措施,统筹蓄水保水和抗旱供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

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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