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防汛应急响应调整至Ⅳ级

发布时间:2020-08-28 08:18 作者:王超 来源:防汛抗旱处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8月26日,省防指发出通知,将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调整至Ⅳ级。

通知指出,鉴于我省长江、淮河干流全线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巢湖等沿江超警河湖水位持续回落,主要防洪工程安全运行,防汛形势平稳。根据《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自8月27日10时起,将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调整至Ⅳ级。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上来,深刻理解、坚决贯彻关于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作风,继续做好退水期堤防巡查防守,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切实保障防汛救灾相关人员安全;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防范局地强降雨和台风影响,紧盯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城市内涝等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点,统筹安排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坚决夺取防汛救灾工作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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