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淮南市“2020•7•20”水上交通事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9 15:22 作者:高斌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淮南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0日,你市境内淮河凤台段发生一起船舶沉没水上交通事故,共造3人死亡(失踪)。根据《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皖安〔2010〕10号)有关规定,决定对你市“2020·7·20”水上交通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抓紧组织事故调查,并尽快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初稿)。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并以市安委会文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市政府负责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请你市于督办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督办事项,并向省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

联系人:陈晨,联系电话:0551-62998430。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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