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灾情核查评估调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3 10:16 作者:魏书昕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合肥、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市减灾救灾委员会:

为做好今年灾情核查评估工作,现将《安徽省灾情核查评估调研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


安徽省灾情核查评估调研工作实施方案

自入梅以来,受多轮强降雨影响,我省多地发生严重的洪涝灾害,给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根据《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灾情稳定后,由省减灾救灾委成员单位组成灾情核查评估联合工作组,前往灾区开展灾情核查评估,指导救灾工作。为进一步准确核实我省受灾较重的9市18个县(市、区)灾害损失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调研目标要求

对入汛以来我省受灾较重的9市18个县(市、区)洪涝灾害受灾人次、紧急转移安置人次、因灾死亡失踪情况、农作物受灾面积、房屋倒损数量、基础设施损毁、居民家庭财产损失和直接经济损失进行核查,了解致灾情况(雨情、水情)和灾害应对工作情况(包括防灾减灾、监测预警、应急救援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

二、调研时间

2020年8月12日-8月18日,具体调研时间由各组自定。

三、调研内容

各组采取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样本,每个县(市、区)不少于2个乡镇,每个乡镇不少于2个行政村。

一是现场核查。工作组深入一线受灾现场进行实地核查,主要核查人员受灾最密集地区、紧急转移安置任务最重地区、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具体情况、农作物、房屋等损失台账,以及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直接损失情况;现场检查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管理情况,抽查检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救灾款物发放,以及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措施等情况。

二是数据收集。工作组确定受灾县(市、区)、乡(镇),调阅该县(市、区)、乡(镇)受灾台账。全面收集、汇总受灾地区受灾人次、紧急转移安置人数、因灾死亡失踪人员情况、农作物受灾面积、房屋倒损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等灾害基础数据和损失台账;收集地方救灾资金政策、标准以及救灾资金分配拨付文件和发放台账,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和计划等。

三是灾情核查评估会商。根据现场核查综合情况,结合各相关部门提供的背景和技术资料,对灾情数据偏差情况进行测算、校验和分析,对全县(市、区)灾情数据进行修正,得出工作组核定灾情数据及灾害损失上报准确率。结合受灾地区和群众需求,指导当地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帮助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和灾区群众生活救助计划。

四、调研分组

由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安徽银保监局八家省减灾救灾委成员单位,派出专家或技术人员组成9个核灾联合工作组,前往全省受灾较重的18个县区开展灾情核查评估工作。

第一组  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

组  长:张海阁 省应急管理厅厅长

副组长:龚  关 省应急厅救灾和物资保障处处长

联络员:董婧源 省应急厅救灾和物资保障处科员

(联系电话:1385695****)

专家组:董伟  国元农业保险安徽省分公司副总经理

核查评估调研合肥市巢湖市、肥西县

第二组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组  长:耿学梅  省民政厅副厅长(正厅级)

副组长(兼联络员):陈立新省救灾减灾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1335551****)

成  员:高  男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四级调研员

专家组:高  亢  国元农业保险安徽省分公司主任

核查评估调研铜陵市义安区、枞阳县

第三组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组  长:郜红建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副组长:王  飞 省自然资源厅地勘处处长

联络员:魏书昕 省救灾减灾中心九级职员

(联系电话:1332923****)

专家组:戈  宁 省地震局高级工程师

核查评估调研马鞍山市当涂县、含山县

第四组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组  长:宋直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郭佑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三级调研员

联络员:王冬霞 省救灾减灾中心九级职员

(联系电话:1525602****)

专家组:刘玉军 省科技厅副研究员

核查评估调研芜湖市芜湖县、南陵县

第五组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组  长:江宗法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副组长:王本维 省交通运输厅一级主任科员

联络员:周明明 省应急厅救灾处三级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1865518****)

专家组:刘  春 安徽省水利厅高级工程师

核查评估调研淮南市潘集区、寿县

第六组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组  长:梁仁枝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金家锟 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局三级调研员

联络员:孙有文 省救灾减灾中心七级职员

(联系电话:1330969****)

专家组:王友东 人寿财产保险公司 农险中级核赔师

核查评估调研安庆市宿松县、桐城市

第七组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组  长:王荣喜 省水利厅副厅长兼省应急厅副厅长

副组长:何 平 省水利厅 督察专员

联络员:金 瑞 省救灾减灾中心八级职员

(联系方式:1805516****)

专家组:李  波 人寿财产保险公司财产险中级核赔师

核查评估调研六安市裕安区、霍邱县

第八组  牵头单位:省银保监局

组  长:王  毅 省银保监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吴曙祥 省救灾减灾中心副主任

(联系电话:1396666****)

成  员:姚国麟 省银保监局财险处一级主任科员

专家组:吴亚伟 人民保险公司中级核保师

核查评估调研滁州市明光市、全椒县

第九组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厅

组  长:张卫国 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

副组长:王  刚 省应急管理厅二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1891961****)

专家组:何  坤 人民保险公司助理核赔师

核查评估调研池州市贵池区、青阳县

五、有关要求

(一)各组要深刻认识开展本次核灾评估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做好核灾评估各项准备工作,各组车辆保障工作由牵头单位负责,专家组人员由省减灾救灾办从省减灾救灾委专家库中挑选。

(二)核灾活动要坚持点面结合,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质量。各组要按照方案要求,按时完成核灾评估工作,及时撰写核灾评估报告并于8月20日前提交给省减灾救灾办邮箱:ahsjzjz@163.com(联系人:魏书昕 电话:62998725),内容包括现场核查工作开展情况、灾区灾情评估实际情况、灾情数据偏差计算及分析评估过程、核查结果和相关建议等。

(三)核查评估期间,请各组全程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轻车简从,按标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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