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汛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30 09:59 作者:李永瑞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市和广德市、宿松县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夏季汛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我省夏季汛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提高安全意识,强化风险管控,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引发次生事故,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密切关注并及时分析研判自然灾害风险。各地要督促本辖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密切关注当地天气预报和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特别是强降雨、台风、山洪、泥石流等突发灾害情况监测预报动态,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及时分析研判暴雨、雷电、高温等天气和洪涝、地质等灾害带来的安全风险,提前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确保风险辨识到位、应对措施到位、风险管控到位。

二、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地要督促本辖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烟花爆竹库区日常巡查检查,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和整治安全隐患。针对夏季汛期特点,进一步完善安全巡查检查制度,增加日常巡查检查频次,全面摸排安全基础设施状态和临近有滑坡风险山体、低洼地带的库房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固修缮库房等建筑物、检维修安全设施和转移烟花爆竹产品等措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加强企业应急响应和值班值守。各地要督促指导本辖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各类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科学、安全、有序响应处置各类灾情、险情。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有关规定,确保烟花爆竹库区24小时企业负责人在岗值(带)班,明确值班、巡查人员及其责任,及时处置并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企业发生的灾情、险情。

四、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各地要综合采取运用信息化监控技术和提高现场监督检查频次等措施,线上线下协同强化监管执法,全面掌握烟花爆竹企业经营活动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禁在我省普速铁路沿线附近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发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问题的,要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掌握、妥善处置本辖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出现的各类灾情、险情,并将掌握的企业遭受洪涝、地质等灾害受灾情况及时逐级上报。

请将本通知要求迅速传达至本辖区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安 徽 省 应 急 管 理 厅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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