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8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06-02 09:39 作者:程铭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胡溟遐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高层住宅小区消防管理的建议收悉,经商省消防救援总队,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消防工作的关心关注,您对加强我省高层住宅小区消防管理的认识十分到位,提出的问题符合实际,对加强我省高层住宅小区消防管理的四条建议,与当前我省消防监督工作的目标和举措相吻合,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增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能力。

一、当前我省高层住宅小区消防管理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我省受理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案件中,反映高层住宅小区消防管理问题居高不下。我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形势呈现出“三多”的特点:一是建筑数量多。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高层建筑不断增多,建筑高度不断攀升,全省现有高层建筑2万余幢、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超高层有370多幢。这些高层建筑体量庞大、结构功能复杂、人员密集,给火灾防控工作带来严峻挑战。二是安全隐患多。我省高层建筑历史遗留隐患多、消防责任主体不清、日常管理混乱、消防设施“带病”运行等问题仍然大量存在,发生火灾的风险和压力巨大。三是火灾逐年增多。经梳理统计,我省近10年共发生高层建筑火灾2918起,共造成23人死亡、22人受伤,火灾起数呈逐年上升趋势。

二、我省高层住宅小区消防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直以来,围绕高层住宅小区消防管理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省消防救援总队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并联合多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全面加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管理工作。高层住宅小区消防管理均纳入历年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2017年专门提请省公安厅联合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能源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成立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高层建筑逐一进行排查,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查清隐患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重点检查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或落实到位,建立行业“一楼一册”整治工作台账。

今年,省消防救援总队下发了《安徽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专门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纳入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内容,突出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督促指导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健全完善“五实N岗”消防责任体系,组建消防安全管理团队,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

二是督促指导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定期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高层商住建筑要落实消防设施维保资金来源,充分利用维修基金、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等,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消火栓无水等情况进行维修。

三是督促指导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

四是督促指导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

三、下一步我们对高层建筑消防工作采取的措施

从总体上看,我省高层住宅小区的火灾发生率和伤亡情况尚处在较低水平,但是从高层建筑数量增加快、使用日趋普遍,而人们对高层建筑火灾危害、预防自救的意识和技能还处在较低的水平,须针对实际,采取扎实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加强日常检查,在“防”上下功夫。利用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结合消防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组织各行业和部门持续开展包括高层住宅在内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主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推进消防设施整治,提升设施完好率。对存在消防设施隐患的高层住宅建筑,尤其是建筑消防设施处于故障的高层住宅小区,运用政府挂牌督办、重点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用好用足《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相关政策,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性能完好有效,全面提升我省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保质保量完成我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在“传”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社区宣传栏、电梯广告牌、楼宇视频、车载电视等宣传阵地,组织居委会、物业服务单位和保安、消防志愿者等力量,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规,了解防火灭火常识,掌握火灾逃生自救方法。引导高层住宅居民家庭配备防烟面罩、逃生绳索等器材,提高逃生自救能力,广泛开展消防逃生演练,有效提升群众自我防范能力。同时鼓励引导高层住宅物业服务单位采购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努力做到火灾事故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要加快智慧消防体系和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健全完善应急、消防、住建、质监等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机制,整体提升高层建筑火灾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三是加大灭火救援,在“消”上见效果。按照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的原则,深入研究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技战术措施,完善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优化作战编成;加快推进高层建筑专业消防队伍建设,强化人员搜救、高层供水等实战演练,确保随时处于战备状态;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将第一时间解救被困人员,尽最大努力控制、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衷心希望您继续关注我省高层住宅小区消防管理,并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火灾防治管理处

联系电话:0551-62998756

安 徽 省 应 急 管 理 厅

2020年6月1日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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