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依法依规开展道路运输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3 08:56 作者:凌启苗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市安委办,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安徽省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皖安办〔2020〕23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自4月22日印发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方案要求,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取得良好效果。为进一步依法依规开展好专项整治,加强源头管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现对《工作方案》“三、整治措施 二是严格准入。”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三、整治措施 二是严格准入。公安机关严把客货车登记和转入关,严格禁止为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的“两客一危一货”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办理注册和转移登记。严格“两客一危一货”车辆注册登记和转移登记查验。交通运输部门要引导800公里以上班线逐步有序退出,整治期间从严审批新增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线路,对800公里以上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到期后申请延续经营的,如不实行接驳运输,应当调整发班安排,避免凌晨2时至5时载客停车休息。”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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