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认真整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集中抽查查出问题隐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5 11:06 作者:徐永锋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合肥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

按照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统一部署,6月中下旬,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对你市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集中抽查,检查了2家企业,查出问题隐患28条(见附件)。从抽查情况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自查自纠流于形式等问题依然突出,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依然存在明显短板,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请你市针对夏季高温、汛期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标省督查组查出的问题隐患,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回头看”,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同时,请对省督查组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依法处理,实现隐患整改和安全执法闭环管理,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整改验收和依法落实行政处罚情况分别报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

省应急管理厅联系人及电话:王美美,0551-62999535。

省消防救援总队联系人及电话:廖国先,0551-62299133。

附件:集中抽查查出问题隐患清单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7月10日

附件

集中抽查查出问题隐患清单

一、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1.重大危险源档案资料不全;应急预案未按规定及时修订;未建立化学品装卸作业管口连接可靠性确认制度;未配置防爆电气作业人员。

2.重大危险源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未明确;重大危险源源长公示牌设置位置不合理。

3.液氯储存间和使用供应间总储存数量(最大)16.8吨,与《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的最大储存量10t不符,原设计单位于2020年6月17日出具的“回复”,其深度不满足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要求,且未进行变更安全风险分析,应补充履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变更手续,并报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4.特气控制室设置在特气车间(甲类)内(特气车间内储存和使用有液氯、液氨及磷烷和氢气混合物等危险品),不符合安全要求。

5.磷烷/氢气混合气储存和使用场所未设置氢气泄漏检测报警装置。

6.氨气使用间屋顶附近氨泄漏检测报警装置设置数量不足;部分风向标损坏。

7.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器存在故障。

二、合肥周谷堆大兴农产品国际物流园有限责任公司

1.重大危险源档案资料不全;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不足,应急演练针对性不强;操作人员穿戴应急防护用品不熟练;有1只空气呼吸器氧气瓶无压力。

2.现场重大危险源告知牌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未分别设置氨机房、低温库重大危险源告知牌。

3.安全事故隐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够完善,未按制度要求落实完成隐患排查与治理。

4.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

5-9氨制冷机房:

5.氨气泄漏检测报警装置设置数量不足,如氨制冷机上方未按要求设置,室外蒸发冷凝器组氨进出口管阀门上方未设置氨泄漏检测报警装置。

6.氨气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现场无光报警功能。

7.氨机房爆炸危险环境使用非防爆电气。

8.控制室与氨机房墙体设有2个大玻璃窗,不符合危化品防爆安全要求。

9.氨装卸未设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

10.低温冷库一至四层液氨调压站均只有1只氨气泄漏报警装置(至少应2只);液氨调压站下方设有办公室。

11.低温冷库一至四层液氨调压站氨气排风机排风量不足;一层直爬梯人员上下不方便,二至四层调压站无钢梯。

12.冷藏间、冷冻间属于有限空间,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不规范;有限空间管理台账不健全;冷藏间、冷冻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上墙。

13.氨管道经过穿堂,氨管道下方设有办公、生活场所和设施。

14.冷藏间、冷冻间出口上方未设氨泄漏检测报警装置。

15.氨机房、冷库风向标一只设置不明显,一只风力较小时基本不转动。

消防安全隐患:

16.市场内消防车通道不畅通。

17.市场内“三合一”场所较多。

18.商户内疏散楼梯上堆放杂物。

19.商户外,室内消火栓被遮挡。

20.商户内喷淋头的安装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

21.消防控制室内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器不能远程启动喷淋泵。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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