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认真整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集中抽查查出问题隐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5 11:07 作者:徐永锋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

按照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统一部署,6月中下旬,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对你市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集中抽查,检查了2家企业,查出问题隐患27条(见附件)。从抽查情况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自查自纠流于形式等问题依然突出,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依然存在明显短板,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请你市针对夏季高温、汛期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标省督查组查出的问题隐患,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回头看”,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同时,请对省督查组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依法处理,实现隐患整改和安全执法闭环管理,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整改验收和依法落实行政处罚情况分别报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

省应急管理厅联系人及电话:王美美,0551-62999535。

省消防救援总队联系人及电话:廖国先,0551-62299133。

附件:集中抽查查出问题隐患清单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7月10日

附件

集中抽查查出问题隐患清单

一、中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安徽输油管理处淮南站

1.应急处置卡设置不够规范,应结合岗位(情况)设置。

2.部分受限空间辨识不准确;受限空间管理台账不完善;重大危险源档案管理资料不全,重大危险源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未明确;罐区视频监控未覆盖储罐罐顶。

3.个别特种设备作业(管理)人员资格证过期未复审。

4.机柜间面向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侧墙体有窗户。

5.富汽(柴)油罐区排水管路系统中的水封井水封高度不足250mm。

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二、安徽金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安全现状评价报告》(2017年6月编制)中重大危险源辨识表液氨最大在线量计算有误(未计算1台5m3低压循环桶、氨压缩系统及冷库内管式蒸发器等在线量),导致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分级不准确;重大危险源未按规定重新辨识、评估,应急救援预案未按要求修订。

2.重大危险源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明确。

3.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不足,演练处置方案有误。

4.安全事故隐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够完善,未按制度要求落实完成隐患排查与治理。

5.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未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

氨制冷机房(6~15):

6.液氨储罐液位计无远传功能,虹吸罐及低压循环桶检修平台栏杆无踢脚板,竖向间隙过大,不符合要求。

7.氨气泄漏检测报警装置设置数量不足(仅有2台),如氨制冷机及低压循环桶上方等场所未按要求设置,室外蒸发冷凝器组氨气进出口段未设置氨泄漏检测报警装置。

8.氨气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现场无声光报警功能。

9.氨气检测报警系统未配置应急备用电源(UPS)。

10.控制室与氨冷冻机房设置的门不是自动关闭的防火门,房顶为铁皮材料盖板,耐火极限不符合规范要求。

11.氨机房爆炸危险环境使用非防爆电气,事故风机未与氨气报警装置联锁。

12.应急柴油发电机设置在疏散楼梯间内,不符合规范要求。

13.配电房与控制室直通,无防火隔离措施。

14.配电房内安装的空调用空气开关裸露。

15.制冷机房楼上(二楼)设有员工休息板床,不符合安全要求。

16.冷藏间、急冷间属于有限空间,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不规范,有限空间管理台账不健全,冷库安全操作规程不全,未装订成册放到操作岗位。

17.冷藏间、急冷间出口上方未设氨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室内门口未设呼叫按钮。

18.氨机房、冷库风向标设置位置不明显。

19.企业未能提供氨制冷机房和冷库等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

20.氨制冷机房与西侧禽类加工车间防火间距不足。

21.部分压力表过期未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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