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认真整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集中抽查查出问题隐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5 11:08 作者:徐永锋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

按照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统一部署,6月中下旬,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对你市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集中抽查,检查了2家企业,查出问题隐患17条(见附件)。从抽查情况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自查自纠流于形式等问题依然突出,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依然存在明显短板,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请你市针对夏季高温、汛期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标省督查组查出的问题隐患,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回头看”,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同时,请对省督查组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依法处理,实现隐患整改和安全执法闭环管理,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整改验收和依法落实行政处罚情况分别报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

省应急管理厅联系人及电话:王美美,0551-62999535。

省消防救援总队联系人及电话:廖国先,0551-62299133。

附件:集中抽查查出问题隐患清单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7月10日

附件

集中抽查查出问题隐患清单

一、安徽巨蓝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液氧储罐区:

1.液氧储罐未设置高液位报警值,建议补充设置高液位报警阈值。

2.液氧装车处静电接地报警仪器处于故障状态。

3.重大危险源告知牌无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4.企业提交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未进行个人和社会可接受风险分析。

5.氧后备汽化器安全阀出口未接至安全位置。

消防:

6.生产车间二层未设置室内消火栓。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电与其他弱电系统混用,不满足消防专用供电和双回路供电要求。

二、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六安分公司六安油库

储罐区(汽油、柴油、乙醇):

1.汽油、柴油、乙醇储罐高高、低低液位报警系统未采用单独的液位连续测量仪表或液位开关,请有关单位予以核实液位仪表设置合规性。

2.控制室设在综合楼二楼,控制室面向油罐区、发油区爆炸危险区域一侧设有窗户,企业应委托有关单位进行爆炸风险评估,并根据爆炸风险评估结果,完善控制室防火抗爆措施。

3.油罐区水封井未设置水位标识和水封井补水检查制度。

4.发油汽油泵区可燃气体探测器数量不足。

5.消防泵房的西侧有两座与设计总图不符的建筑物。

6.请核实涉及重大危险源罐区是否进行了HAZOP分析和SIL定级。

7.请核实油罐区和乙醇罐区电动紧急切断阀供电电源的符合性。

8.操作规程不完善,无工艺操作参数和联锁指标等;未制定工艺卡片。

消防:

9.消防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未设置水泵接合器。

10.消防临时高压给水系统部分管道采用焊接工艺连接,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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