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认真整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集中抽查查出问题隐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5 11:09 作者:徐永锋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铜陵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

按照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统一部署,6月中下旬,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对你市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集中抽查,检查了2家企业,查出问题隐患32条(见附件)。从抽查情况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自查自纠流于形式等问题依然突出,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依然存在明显短板,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请你市针对夏季高温、汛期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标省督查组查出的问题隐患,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回头看”,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同时,请对省督查组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依法处理,实现隐患整改和安全执法闭环管理,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整改验收和依法落实行政处罚情况分别报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

省应急管理厅联系人及电话:王美美,0551-62999535。

省消防救援总队联系人及电话:廖国先,0551-62299133。

附件:集中抽查查出问题隐患清单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7月10日

附件

集中抽查查出问题隐患清单

一、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冠铜业分公司

1.应急演练处置方案缺少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操作人员穿戴应急防护用品不够熟练。

2.重大危险源档案资料不全;未分别设置重大危险源安全告知牌、重大危险源源长公示牌;重大危险源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未明确;隐患排查整改资料无检查时隐患图片资料。

3.部分氧气罐、氮气罐、雨水井等受限空间未辨识,未设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4.水泵房配电箱箱体未跨接,压力表未设压力上线红线,车间墙体有裂缝。

5.制氧分析室气瓶间有甲烷钢瓶,氢气瓶设置在过道上,未设在专门库房,且均未设甲烷、氢气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企业自查已发现)。

6.膨胀机检修操作平台临边未设防护栏。

7.氧气压缩机房1#~2#中压氧压机及高压氧压机气体出口安全阀(DN80/DN40)出口(高度1.6~2.4m)未安装放空引导管。

8. 制氧站DCS控制室操作规程中注明的液氧罐液氧储存温度为-196~+40℃,操作温度数值有误。

9. 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器存在故障;消防水泵房内应急照明灯有故障。

二、安徽紫晶啤酒有限公司

1.核实氨制冷系统氨在线总量,提供充分依据。

2.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抄袭西安天幕实业有限公司相关内容;操作人员穿戴应急防护用品不熟练。

3.安全事故隐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完善,未按制度要求落实完成隐患排查与治理。

4.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氨制冷机房(5~17):

5.氨制冷机房液位、温度检测等未实现远传,全部为就地检测仪表,无数据储存记录,不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6.氨气泄漏检测报警装置设置数量不足(只有2只),如氨制冷机、氨储罐及氨冷凝器等上方、屋顶附近等均未按要求设置,室外蒸发冷凝器组氨进出口管阀门上方未设置氨泄漏检测报警装置。

7.氨气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现场无光报警功能;氨检测报警装置未配备用电源(UPS)。

8.配电房(含操作室)与氨制冷机房之间直通的门未采用甲级防火门;控制室与氨机房之间有普通玻璃窗,不符合防爆安全要求。

9.办公室贴邻氨机房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

10.临时用电设施较多,部分电气设施、电气线路安装不规范,部分电线有接头。

11.氨储罐、虹吸罐及氨冷凝器等上方设置的水喷淋系统简陋,不符合安全要求。

12.氨机房爆炸危险环境使用非防爆电气;事故通风机未与氨气泄漏报警装置联锁;通风机数量及通风量均达不到要求。

13.虹吸罐及氨分离罐无操作平台,无固定钢梯。

14.氨机房杂物较多,地面积水,废油未及时清除,散发有氨味。

15.涉氨场所未设喷淋、洗眼设施。

16.操作室氨检测报警控制器无光报警功能。

17.氨装卸未设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

18.二氧化碳回收系统:半地下二氧化碳储罐区四周未设防护栏;储罐无操作平台,无固定爬梯;储罐安全阀未安装出口引导管。

19.二氧化碳储罐地槽等场所属于有限空间,未进行有限空间辨识,未设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现有有限空间警示标志不规范,部分破损。

20.二氧化碳装置区未设氧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21.人体静电释放装置设置位置不合理。

消防安全隐患(22~23):

22.消防档案台账不全。

23.氨制冷机房西北角的室内消火栓缺少栓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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