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认真整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集中抽查查出问题隐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5 11:09 作者:徐永锋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芜湖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

按照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统一部署,6月中下旬,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对你市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集中抽查,检查了2家企业,查出问题隐患33条(见附件)。从抽查情况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自查自纠流于形式等问题依然突出,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依然存在明显短板,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请你市针对夏季高温、汛期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标省督查组查出的问题隐患,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回头看”,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同时,请对省督查组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依法处理,实现隐患整改和安全执法闭环管理,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整改验收和依法落实行政处罚情况分别报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

省应急管理厅联系人及电话:王美美,0551-62999535。

省消防救援总队联系人及电话:廖国先,0551-62299133。

附件:集中抽查查出问题隐患清单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7月10日

附件

集中抽查查出问题隐患清单

一、芜湖融汇化工有限公司

1.受限空间场所辨识不全,未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2.液氯槽车充装作业人员未严格按公司制定的安全检查表要求进行检查确认。

3.液氯充装岗位作业人员穿戴应急防护用品不够熟练。

4.安徽省危化救援芜湖融汇队应急训练不足。

5.液氯库为独立的封闭库房,企业提交的《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评估报告》(2019年4月编制)未将液氯库作为独立单元进行辨识,并重新核算液氯的最大在线储量(含充装站)。

6.液氯库、钢瓶存放区部分场所及充装站废氯缓冲罐装置区未设置氯气泄漏检测报警装置。

7.液氯充装厂房(乙类)内设有操作室和液氯工段休息室,不符合安全要求。

8.主控室位于装置区,控制室、机柜间面向电解车间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侧的墙体有窗户,墙体为普通砖墙,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9.氯乙烯卧罐区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铁质扳手,不符合安全规定。

10.空瓶堆放区双层堆放,无吊装起重机,采用叉车装运不符合要求。

11.液氯槽车充装台现场杂物多,部分鹤管外表腐蚀严重。

12.硫酸泵有泄漏痕迹,维护保养不及时,人员通道上方管道妨碍人员通行。

二、芜湖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1.重大危险源未按规定重新辨识、评估,应急救援预案未按要求修订。企业提供的2018年4月编制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存在氨最大在线量计算不准,周围经常暴露的人员数量统计误差较大等错误。

2.重大危险源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明确。

3.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不足,应急演练针对性不强。

4.安全事故隐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够完善,未按制度要求落实完成隐患排查与治理。

5.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未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

氨制冷机房(6-12):

6.有一台液氨储罐液位未设置远传,虹吸罐无检修平台,使用移动式钢梯不符合要求。

7.氨气泄漏检测报警装置设置数量不足,如氨制冷机上方未按要求设置,室外蒸发冷凝器组氨气进出口段未设置泄漏检测报警装置。

8.现场氨气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现场无声光报警功能。

9.氨气检测报警系统未配置应急备用电源(UPS)。

10.蒸发冷凝器收水槽水位过高,造成冷却水外溢。

11.制冷工配备数量不够(只有5人)。

12.氨机房爆炸危险环境使用非防爆电气。

13.冷库冷藏间属于有限空间,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不规范,有限空间管理台账不健全,冷库安全操作规程未上墙。

14.冷藏间出口上方未设氨泄漏检测报警装置。

15.氨机房、冷库风向标设置位置不明显。

消防安全隐患(16~21):

16.“三合一”场所较多(抽查的天源禽蛋批发店、长弓肉制品销售有限公司、顺发食品经营部、天豫干货经营部、闽辉冷冻腊味均存在住人现象)。

17.商铺内楼梯上堆放杂物,影响安全疏散(抽查的天源禽蛋批发店、长弓肉制品销售有限公司、天豫干货经营部、闽辉冷冻腊味的楼梯均堆放杂物)。

18.商铺内采用木质楼梯(长弓肉制品销售有限公司)。

19.商铺内采用液化石油气做饭(天豫干货经营部)。

20.消防控制室内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器存在故障。

21.办公楼内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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