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认真整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集中抽查查出问题隐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5 11:10 作者:徐永锋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

按照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统一部署,6月中下旬,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对你市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集中抽查,检查了2家企业,查出问题隐患39条(见附件)。从抽查情况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自查自纠流于形式等问题依然突出,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依然存在明显短板,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请你市针对夏季高温、汛期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标省督查组查出的问题隐患,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回头看”,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同时,请对省督查组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依法处理,实现隐患整改和安全执法闭环管理,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整改验收和依法落实行政处罚情况分别报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

省应急管理厅联系人及电话:王美美,0551-62999535。

省消防救援总队联系人及电话:廖国先,0551-62299133。

附件:集中抽查查出问题隐患清单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7月10日

附件

集中抽查查出问题隐患清单

一、安徽安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乙醇罐区采用固定顶罐,未采用氮封,出料时形成爆炸性0区。

2.乙醇罐无紧急切断,无高高、低低液位联锁。

3.操作规程无液位控制指标(重大隐患);有三个罐液位为零,未报警。

4.所有监控采用数显仪,自动化水平较低。

5.乙醇罐采用橡皮管就地目视。

6.罐区电缆有中间接头,且无防护半埋地。

7.法兰螺栓安装不全。

8.罐区所有进出口上锁。

9.罐区控制系统未采用UPS供电(重大隐患)。

10.液位高高、低低报警标识应统一。

11.泵出口无压力指示,操作柱无设备位号标识。

12.HAZOP、LOPA分析报告未及时出具,建议加快建议措施的落实,提高自动化水平。

13.就地液位计排污阀采用球阀,建议增加丝堵或双阀。

14.部分防爆区域的泵、控制柜未接地。

15.控制室面向罐区有门窗(重大隐患)。

16.2020年5月29日二级动火作业,加装盲板,但未见盲板作业票。

17.装置管架无限高标识;装车岗位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8.泵区无围堰。

19.可燃气体报警无人处置。

20.企业消防安全制度印发随意,消防安全制度、企业两支队伍建立均未以公司名义正式印发,制定的消防安全制度应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要求,且应贴合企业实际。

21.企业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制度执行不严格,巡查、检查记录均为正常,存在补记现象。

22.部分消防设施损坏,泵房应急灯电源被拔出,消防泵启动后无法停止、消防电话损坏。

23.员工岗位职责不熟悉,泵房操作工不会基本操作。

24.酒精分装车间的分隔造成室内消火栓被分割,不符合规范要求。

25.微型消防站器材配置不合理。

26.企业未建立相对成熟的工艺处置队员,需明确应急处置工艺职责,提升岗位人员技能。

二、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宿州石油分公司(油库)

1.油库监控系统采用三个系统,信息互通不畅,操作平台不一。

2.罐区无独立的高高、低低液位联锁开关或变送器。

3.未进行HAZOP、LOPA分析,建议加快分析过程,提高自动化水平,(如安全仪表系统等)。

4.机柜室面向装置有窗户。

5.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位置不合适,处理过程不规范,无探测器位置图。

6.17#罐液位指示不正确。

7.防爆接线盒接地不规范。

8.控制系统部分采用非工业插座,空气开关裸露且安装在木质配电板上。

9.消火栓管道压力不足,建议增加稳压系统。

10.建议罐区增设固定消防炮、泡沫炮。

11.消防安全制度制定较为笼统,没有结合企业实际编制。

12.“五实十岗”应结合企业实际的工作岗位编制,实际岗位有多少就编制多少岗位。

1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工作应开展到位,如制度要求的编制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年度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均未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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