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认真整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集中抽查查出问题隐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5 11:10 作者:徐永锋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

按照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统一部署,6月中下旬,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对你市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集中抽查,检查了2家企业,查出问题隐患22条(见附件)。从抽查情况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自查自纠流于形式等问题依然突出,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依然存在明显短板,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请你市针对夏季高温、汛期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标省督查组查出的问题隐患,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回头看”,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同时,请对省督查组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依法处理,实现隐患整改和安全执法闭环管理,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整改验收和依法落实行政处罚情况分别报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

省应急管理厅联系人及电话:王美美,0551-62999535。

省消防救援总队联系人及电话:廖国先,0551-62299133。

附件:集中抽查查出问题隐患清单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7月10日

附件

集中抽查查出问题隐患清单

一、安徽汇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液化烃球罐区:

1.罐区紧急放散管线阀门周围缺少可燃气体报警仪。

2.注水管线手动阀在罐组围堰内。

3.液化烃球罐区压缩机区域可燃气体报警仪数量不足。

4.参与报警联锁的液位计LT-3103已坏较长时间未更换。

5.罐3102平均温度计故障未更换。

可燃液体罐区:

6.储罐梯子处消除人体静电设备损坏。

7.阀门操作平台缺少栏杆。

8.管廊上的管道缺少安全标志、标识。

9.罐3101C现场紧急按钮未设置防护罩。

10.泵区可燃气体报警仪数量不足。

11.氮封罐液位测量采用压力变送器,测量值存在误差。

12.泵区未设置防泄漏收集系统。

控制室:

13.液化烃球罐视频监控不能实现全覆盖。

14.报警控制器6月18日、20日、25日、26日中气体报警无记录及处置措施。

15.机房杂物较多,门口未设置挡鼠板。

消防:

16.甲基叔丁基醚罐区内泡沫灭火装置管线跨越消防车道,并须用消防水带连接方能使用。

17.专职消防队值守人员不足。

二、中国石化销售公司宣城分公司巷口桥油库

罐区:

1.汽油储罐区可燃气体报警仪监测范围不能全覆盖可能泄漏点。

2.控制室液位报警信号较多,报警缺少分析处置记录。

3.控制室内报警控制器未增设防漏电接地。

4.紧急停车系统中液位信号未传送到PLC操作员换面。

消防:

5.消防泵建议采用压力开关和流量开关启泵以增加可靠性。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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