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提升防汛应急响应至Ⅱ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7 12:29 作者:李辉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合肥、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宿松县、广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指成员单位:

7 710时,长江干流汇口、大通、芜湖、马鞍山站水位分别为20.01米、14.83米、11.43米、10.49米,分别超警戒水位0.21米、0.43米、0.23米、0.49米,安庆站水位16.68米,接近警戒水位16.7米,我省长江干流将全线超警戒水位,沿江支流湖泊全面超警戒水位、局部河段超保证水位。据预报,710日前主雨带仍维持在合肥以南地区,我省防汛救灾工作到了最紧要关头。

根据《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省防指决定于7712时起将防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级。请你部按照防汛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提升应急响应,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强化会商研判,强化统筹调度,强化巡堤查险,强化救援救助,坚决果断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重要工程设施安全。

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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