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集中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0 15:54 作者:李永瑞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广德市、宿松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按照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应急厅〔2020〕23号)和《安徽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皖应急〔2020〕73号)要求,现就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集中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列入本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范围的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化工(含化学制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以及涉氨制冷企业。检查重点部位是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

二、抽查时间

2020年6月11日至30日。

三、抽查内容

(一)《安徽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皖应急〔2020〕73号)确定的重点内容。

(二)各市开展专项检查督导情况、行政执法情况以及督促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企业自查开展情况以及查出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组织方式

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成立由厅领导、总队领导带队的4个检查组(见附件),分别对16个设区的市开展集中抽查。原则上每个市随机抽查2家企业。

五、 有关要求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此次集中抽查工作,及时为各检查组提供本辖区内重大危险源企业名单、重大危险源数量以及现场检查问题清单等材料。

(二)本次集中抽查具体时间由各组带队领导自行安排,所需车辆由组长单位负责安排。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统筹做好集中抽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集中抽查任务。

(三)各检查组对企业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形成隐患问题清单,由各组专家和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抽查工作结束后,各组要及时汇总隐患问题清单报省专项工作办公室。

附件: 专项检查督导集中抽查分组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6月10日

附件

专项检查督导集中抽查分组

第一组:抽查合肥、淮南、芜湖、铜陵

组  长:汪黎明  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

成  员:赵  淳  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监管二处二级调研员

郑春风  蚌埠市消防救援支队一级指挥员

专  家:周厚俊  安徽杰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工

王道银  安徽省化工设计院高工

第二组:抽查蚌埠、滁州、马鞍山、宣城

组  长:李大华  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

成  员:许桂芳  省应急管理厅危化监管处处长

雷  逸  安庆市消防救援支队工程师

专  家:栾天平  安徽省化工研究院高工

王诗才  安徽实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工

第三组:抽查安庆、宿州、黄山、池州

组  长:王其堪  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

成  员:赵庆华  省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副处长

陈  杰  省应急管理厅危化监管处安全监察专员

专  家:孙建华  安徽天成合众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公司高工

王文长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工

第四组:抽查亳州、阜阳、六安、淮北

组  长:聂  磊  省消防救援总队总工程师

成  员:陈  震  省消防救援总队火调技术处高工

秦  奋  省应急管理厅危化监管处副处长

专  家:胡文生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工

朱仁锁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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