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一处2020年6月份第一次执法检查公开事项
一、执法检查依据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
二、执法检查对象
铜陵市2—3家非煤矿山企业
三、执法检查内容
主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98号)、《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2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4号)等有关要求,结合被检查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四、执法检查人员安排
确定具有执法资格的张敬东、汪慧斌、夏小牛等3名同志开展执法检查。
五、执法检查程序和要求
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监总政法〔2016〕72号)、《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安监总政法〔2016〕11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皖政〔2012〕94号)等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出示执法证件,开展现场检查。
(二)使用移动执法终端下达现场检查记录,通报检查结果,委托属地市应急管理局下达相关执法文书,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三)跟踪被检查企业所在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处理情况。
(四)将执法文书和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并归档。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