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03 08:22 作者:汪慧斌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

4月17日,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后,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迅速落实会议要求,及时向省政府汇报了会议主要精神和当前加强尾矿库监管的工作任务,对全省所有尾矿库集中进行了一次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省尾矿库实现了风险隐患排查、包保责任清单公告、管控治理措施、应急预案完善四个全覆盖,有效促进了尾矿库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统筹谋划,及时落实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任务。我省地处长江中下游,雨量充沛、汛期时间长,汛期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点。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应急厅〔2020〕16号)精神,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积极响应,认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尾矿库现状和工作实际,分别下发了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应急管理部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召开关于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后,省本级根据任务重、时间紧的实际,及时向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提出预先告示,要求各尾矿库企业先行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排活动,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要提前谋划,统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重点做好尾矿库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制定了《安徽省全面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确保风险隐患排查的实效和尾矿库的安全运行。全省有尾矿库企业的12个市分别在本级网站进行了公告,其中池州、蚌埠、黄山等市在4月中旬就已在当地网站和主流媒体上进行了公告。《安徽经济报》在“五一”前对全省尾矿库包保责任人进行了公告。六安市应急局印发《关于六安市领导干部尾矿库包保责任制规定(暂行)的通知》,明确尾矿库包保领导干部在汛期对包保尾矿库检查次数不得少于3次;池州市、铜陵市、蚌埠市等应急管理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经济信息化局对尾矿库开展“双随机”检查;合肥市、芜湖市、宣城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会诊参与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黄山市定期将气象部门的雨情、水情、地质灾害信息向辖区内尾矿库企业进行告知,汛期实施每日告知。合肥市、铜陵市积极化解尾矿库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做好尾矿库销号工作,隐患整改期间,分别完成了2座尾矿库的销库工作。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正值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之际,我省结合实际,区分工作重点和轻重缓急,认真落实上级任务要求。一是在开展隐患查找的主体上,以企业自查为重点。要求所有尾矿库企业对照《尾矿库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尾矿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认真对照自查。省、市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抽查,县级全覆盖组织实施。在工作任务推进过程中,“五一”之前,所有企业均完成了自查任务,至5月20日,省级对32座尾矿库进行了抽查,市级完成了95%以上的排查,县级完成了全覆盖。二是在隐患排查的内容上,以六项内容为重点。主要查找尾矿库排洪系统、主要参数、坝体稳定、应急准备、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环境应急准备等六项内容。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根据不同状态的尾矿库分别确定检查重点,对在用库重点围绕六项内容进行排查;对在建尾矿库重点排查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对停用和已闭库的重要排查值班值守、排洪构筑物及应急准备等情况。三是在隐患排查的区域上,以长江流域尾矿库为重点。长江流经我省安庆、池州、铜陵、芜湖、马鞍山五个地级市,尾矿库116座,占全省60%多;四等以上尾矿库29座,占全省66%。尾矿成份复杂,停用库、小库较多,无论是地理位置、等别、自然灾害影响等都是监管的重中之重。因此,我省开展汛期安全、地质灾害治理、隐患排查专项治理等检查督查,都把五市作为重点,省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分管领导分别带队赴任务较重的地区开展尾矿库专项督查,仅省本级先后组成6个组督促落实各市县的监管工作和企业的自查工作,抽查面保持在20%以上。四是风险排查的方式上,以安全监管执法为重点。今年,针对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列出了六项内容的执法标准和依据,明确了执法内容、形式和重点。在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布置后,我们坚持把尾矿库的执法检查作为必须执法事项,从严从细,加强尾矿库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省、市、县三级通过“层层负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方式,采取抽查、暗查、互查、突击执法等方式,全面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要求。铜陵、池州、马鞍山等尾矿库数量比较多的市不因为任务多任务重有畏难情绪,滁州、蚌埠、淮北等尾矿库数量较少的市没有因为任务少任务轻而放松要求,认真围绕六项要求执法,全省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对全省192座尾矿库实施全覆盖排查,下达各类执法文书221份,责令整改指令书15份;查出各类隐患或问题631条,已整改619条,整改率98.1%。

(三)多措并举,努力提升隐患排查的效果。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坚持多措并举,推进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任务的落实。一是结合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根据我省汛期时间长的实际,省生态环境厅转发了《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治理与环境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省应急管理厅及时下发了《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及时明确尾矿库安全责任人的通知》,转发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并提出具体措施,要求各级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做到防汛工作早谋划、早准备、早预防、早行动,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尾矿库企业配齐必要的应急防汛器材、设备和物资,汛期前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强化全天候值班值守和应急报告制度,明确尾矿库副县级以上干部包保责任制,切实做好防汛度汛工作。二是结合防范和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和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的推进认真落实。按照国家八部委的要求,结合《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和省委书记李锦斌在《全省长江经济带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现场会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九部门共同起草了《安徽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安徽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两份文件,严格尾矿库只减不增、严格控制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严禁新建“头顶库”、四等五等尾矿库必须一次建坝方式、严控加高扩容项目等硬性措施,切实在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贯彻八部委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方案要求。三是结合三年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制定了《安徽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将从现在起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四是结合尾矿库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进一步摸清了全省“头顶库”基本情况,与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省长江流域尾矿库进行了疏理,与省发展改革委共商5座尾矿库作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项目,作为试点备选名单,为隐患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仍然薄弱。部分尾矿库技术人员缺乏,技术管理水平不高,从业人员素质低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个别企业自查自纠不深入、不细致,满足于台帐有了、检查过程走了、查出的隐患在纸面上已解决了,但本质安全问题没有有效解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未能真正建立。二是持续投入能力不强。受经济形势影响,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持续投入能力弱。全省127座停用和闭库的尾矿库,有的企业名存实亡,后续管理受到影响,特别是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要求所有尾矿库要建立监测监控系统,对停用库、已闭库的尾矿库提出了新的考验。三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需加强。人少事多责任重,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年轻同志尽管有热情但管理经验存在不足,队伍不稳定,影响安全监管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三、下步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有关尾矿库安全监管制度和办法建设。加快推进《安徽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安徽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形成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二是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完善和落实非煤矿山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三是注重监管合力生成,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有尾矿库监管职责的政府职能部门加强信息共享,通过对项目联合审查、共同组织实施监管督查等有效措施,提升安全监管的力量和安全水平。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推动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合力,聚焦重点风险,联合精准执法,确保尾矿库安全。坚持按照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的要求,完善尾矿库污染防治措施,定期开展尾矿库隐患排查,防止因安全问题引发环境污染。

四是严格监管执法,形成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安全监管各项执法活动,通过精准执法、闭环执法等,公开违法行为、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等措施,向全社会和尾矿库企业释放执法必严的强烈信号,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安全生产目的。针对本次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要求属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持续跟踪督办,整改验收合格方可销号,确保整治到位。

五是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认真落实度汛应急准备。督促尾矿库企业积极开展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提升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预警能力。尾矿库企业要进一步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储备满足防洪需要的应急物资;严格开展防洪安全检查,确保防洪设施安全可靠;强化汛期应急值守,不定期调度尾矿库企业汛期值班值守情况。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6月1日


解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