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年安徽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6 17:37 作者:陈金平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驻皖及省属企业:

为组织开展好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省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制定了《2020年安徽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2020年安徽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推动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开展,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深入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促进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不断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份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扎实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省安委会办公室将于5月底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新闻通气会。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开展系统学习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开展网络课堂培训。要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网络课堂培训,深入阐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

3.广泛进行专题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报刊、广播、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上开设专栏专题,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针对性地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二)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项活动。

1.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报道。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主流媒体、重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开设专栏专题,对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宣传报道工作进展和成效,剖析存在的问题、隐患和典型事故案例,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2.深入排查整治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要组织、推动各类企业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全面排查自己身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重点场所、关键环节等的安全风险隐患,突出源头治理和精准施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

3. 广泛组织开展社区安全隐患排查。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村)民,开展“身边隐患我来找”“专项整治纠察员”“安全隐患随手拍”等活动,排查居民社区、乡村以及各类公共场所等的风险隐患,积极举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结合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形成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4.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加大《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安全生产风险、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社会监督。

(三)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活动。

1.组织观看“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学习央视新闻、新华网、人民智云等主流媒体客户端和重点网站等新媒体开设的“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要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等线上学习平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等集中学习。

2.广泛开展线上安全教育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地方电视台、政府网站和网络直播平台的作用,采取网络直播矩阵形式,结合实际,紧紧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邀请地方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负责人、企业负责人、专家学者等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各地、各有部门和单位要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创新方式,以网上线上为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开展“主播走现场”活动。协调主流媒体以“主播走现场”的形式,走进企业生产厂区、化工园区等,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介绍安全生产知识和举措,连线相关应急预案演练,进行网络直播,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

2.开展线上“公众开放日”活动。联合知名直播平台,开展线上“公众开放日”、安全体验场馆360全景示范展示等,增强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3.开展安全生产话题讨论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在抖音平台以“我是安全明白人”为话题,推出情景短视频,展示生产生活中容易忽视的安全问题,进行话题讨论。针对生产生活中常见的安全误区和行为差错,在新浪微博发起“身边的安全谣言”话题,吸引社会公众参与互动,开展讨论,纠正偏差,普及安全知识。

4.开展H5互动游戏活动。通过制作推出H5融媒产品,进行安全知识普及+线上互动答题活动,掀起安全知识学习热潮,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5.发送公益短信。协调通信管理、广电部门支持,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特别是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当天,通过手机、电视、广播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发送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短信,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观看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组织开展的“主播走现场”直播活动,参加在中国应急信息网、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等平台开展的知识竞赛活动,以及全国统一开展的安全打榜直播答题等活动。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因地制宜,通过制作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问答等,组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扩大宣传面,提高社会关注度。

(五)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部署,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以“铸安”志愿服务活动为依托,扎实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1.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要重点围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经验交流、应急演练、安全承诺宣誓等,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可邀请有关安全生产专家、安全监管人员与企业员工进行互动交流、答疑解惑,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2.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要重点围绕农事活动、农民工安全教育和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的生产生活安全等,进行安全宣传和提醒,提升基层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助力脱贫攻坚。

3.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重点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社区活动中心、宣传栏、LED电子屏为媒介进行安全宣传,以组织“社区安全志愿者行动”为重点,发动群众力量,进行隐患排查,助力平安社区建设。

4.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重点围绕开学学校、复课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的安全教育,通过校园广播、主题班会、讲安全故事、上一堂安全课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5. 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重点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传授生活中的安全常识、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普及家庭常用安全知识。

(六)开展先进典型主题宣传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会同相关主流媒体,对在强化安全防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组织进行采访报道,挖掘先进事迹,报道经验做法,展示典型风采,讲好应急故事,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全省“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主要内容

2020年“安全生产江淮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排查整治阶段的工作要求,推动活动开展。

(一)开展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专项行动。

围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协调主流媒体报道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进展成效,深入采访报道各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情况,反映整改措施。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总结在落实责任链条、弥补短板弱项、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和加强重点工程安全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并及时宣传推广。

(二)开展“区域行”“专题行”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等宣传报道活动,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及时报道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办法措施、整改成效。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三)开展“网上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发挥12350举报投诉热线、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和119、96119消防举报电话、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引导、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并根据举报线索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深入报道,及时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各级安委会作为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精心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具体任务,保障经费投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多方立体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格局。要积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立足重点难点,力求活动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江淮行”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重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周密部署落实,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各市和省直管县应急管理局、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驻皖及省属企业要确定1名联络员,于5月31日前与活动方案一并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并于7月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报告和活动情况统计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每周五将好的活动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有关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发送电子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侯 能、陈金平,0551-62999501、62998761。

电子邮箱:ahsyjtzf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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