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金属冶炼企业日常监管执法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4 14:41 作者:汤俊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钢铁、铝加工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抽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应急厅函〔2020〕19号)要求,现将我省金属冶炼企业对应的日常监管执法主体(见附件)予以公告。各地要对表履行监管执法主体职责,健全辖区内一家工贸企业对应一个日常执法主体的安全监管执法机制,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提升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现代化水平。

附件:安徽省金属冶炼企业日常监管执法主体一览表(试行).xlsx

安 徽 省 应 急 管 理厅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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