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马钢(集团)控投有限公司桃冲矿业公司海冲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标准指导意见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0-04-13 12:07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马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明确马钢(集团)控投有限公司桃冲矿业公司海冲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标准指导意见的请示》(马应急〔20203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三同时”项目审查是否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如属于应以何标准审查的问题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第六十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36号,77号修正)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的,属于违法行为。

以什么标准进行审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68号)、《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14号)等文件对项目定性定量评价、评价结论、工程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安全管理和投资、安全设施符合性评价、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均有明确规定,请对照标准认真贯彻落实。

二、针对专家审查意见是否是构成闭库安全设施设计通过条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设施设计的内容进行审查时,可根据项目性质、规模及其复杂程度,可采取工作人员审查、组织专家函审和专家会议审查三种审查方法。专家组对审查意见的结果负责,是否采用专家组结论,由负责审查的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36号,77号修正)第十四条相关内容决定是否采纳或不采纳。

三、关于对海冲尾矿库闭库工作的建议

请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熟练掌握和运用,做到融会贯通。针对海冲尾矿库闭库事项,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在实践中增强为企业服务的本领,营造安全生产、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安 徽 省 应 急 管 理 厅

2020年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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