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二处、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2020年4月份联合执法检查公开事项

发布时间:2020-04-09 15:21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执法检查依据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皖应急〔202034号),“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

二、执法检查对象 

本次执法检查对象为安徽海创新型节能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乐菱制冷配件有限公司、池州市华伟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安徽宝裕金属科技有限公司4家企业。

三、执法检查人员 

随机确定具有执法资格的李运龙、刘刚、程伟作为本次执法检查人员。 

四、执法检查内容 

重点对被检查企业按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落实企业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与应急救援责任情况进行检查。 

五、执法检查程序 

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监总政法〔201672号)、《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安监总政法〔201611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皖政〔201294号)等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出示执法证件,开展现场检查。 

(二)使用移动执法终端下达现场检查记录,并委托被检查企业所在市应急管理局采取处理措施,下达相关执法文书。

(三)跟踪被检查企业所在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处理情况。 

(四)将执法文书和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并归档。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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