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救灾 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6 16:30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市应急管理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民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确保救灾物资高效调运,保障自然灾害救助急需,结合各地机构改革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明确承担职责部门

机构改革前,民政部门负责储备、管理救灾物资。目前,已有部分地区按照机构改革要求明确了救灾物资储备库归属,划定了救灾物资采购、储备、管理职能。尚未明确的市要结合本地机构改革总体要求和地方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工作沟通协调、有利于提升救灾时效、有利于谋划长远发展”的要求,加强沟通,充分会商,形成共识,尽快明确承担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职能的部门。

二、扎实做好救灾物资交接盘点

各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民政局组成省级救灾物资盘点移交小组,尽快组织省级物资储备库库存物资盘点交接,确保数量真实,质量合格,登记规范,原则上于831日前将物资盘点情况报送省应急管理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盘点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要及时报告,杜绝出现误报、漏报、瞒报。如承担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职能的部门发生变更,涉及部门要抓紧做好救灾物资管理职责交接工作,确保交好接好,稳妥有序,切实增强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各市也要组织开展市县级救灾物资盘点工作,摸清底数,规范管理。

三、高效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工作

各市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应急值守,提高灾情研判、人员调度、物资调配能力,确保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反应快速、组织高效、调运迅速。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职能已划至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的,需调运省级救灾物资时,由省应急管理厅下达动用指令,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下发调运通知至接收地应急管理局、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职能目前由应急部门或民政部门承担的,调运程序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应急管理局、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民政局收到调运通知后按照省级救灾物资调运流程,督促指导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做好物资调运工作,并在调运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省应急管理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四、规范管好用好救灾物资

各市要尽快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管理机制,切实增强救灾物资储备能力。要结合原民政救灾物资储备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各部门优势,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入库、保管、出库、报废、使用回收和年度报告等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积极探索强化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的好机制、好办法。

解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