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钢铁和铝加工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抽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7 10:09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应急管理局:

近日,针对全国冶金、机械行业较大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钢铁、铝加工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抽查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548号,附件1),决定从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对钢铁、铝加工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抽查工作。为做好我省钢铁、铝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地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等重点作业环节和皮带通廊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风险管控,对照应急厅函〔2019548号文件要求自觉纠正违法行为,特别要对6个违法行为进行摸排、整改,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切实规范执法程序。各地要对钢铁、铝加工行业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情况进行梳理,重点梳理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处罚是否到位、执法环节是否闭环等情况。要结合“1+6+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钢铁、铝加工企业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并立即组织对本辖区内钢铁、铝加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省厅将适时组织抽查。

三、进一步完善监管台帐。各地要以此次执法抽查工作为契机,对辖区内金属冶炼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清理,特别要掌握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及企业关闭、转产、停产情况,并填写《金属冶炼台账》(附件2),于20191130日前报送省厅安全监管二处。

请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应急管理局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每一家钢铁和铝加工企业。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钢铁、铝加工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抽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金属冶炼台账.xlsx

                    

安 徽 省 应 急 管 理 厅

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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