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19年1—9月份全省安全监管执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11-07 19:38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应急管理局,厅机关有关处室:

1—9月份,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动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为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促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向好奠定了良好的执法基础。现将监管执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9月份,全省实际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021处、27248次;查处事故隐患55052处,同比增长5.7%;实施行政处罚1634次、罚款总金额8459.19万元,同比分别增加37%63.7 %,其中预防性检查罚款1010次、2569.3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62.4%79.7%。发生事故1047起、死亡967人,同比分别下降20.9%11.5%,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一)现场检查情况。全省应急管理系统负责安全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总计36369个,实际监督检查16021个、27248次,监督检查覆盖率42.8%、复查率70%(详见附件1)。

(二)事故隐患查处情况。全省查处一般事故隐患54645项,按期整改率97.5%;查处重大事故隐患407项(其中挂牌督办224项),按期整改率93.5%(详见附件2)。

(三)行政处罚情况。全省实施行政处罚1634次,同比增长37%。实施罚款1411次,同比增长18.27%;累计罚款8459.19万元,同比增长63.7%。实施预防性检查罚款1010次,同比增长62.38%;预防性检查罚款2569.33万元,占罚款总金额的30.37%,同比增长79.7%(详见附件3)。全省平均预防性检查罚款率为3.7%。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20处,责令关闭或取缔企业16个。

全省三季度罚款总金额4904.39万元,同比增长65%、环比增长107.79%。三季度月度平均罚款额为1634.8万元,同比增长65%、环比增长104.8%

(四)各市(省直管县)主要监管执法指标情况。根据监管执法统计数据,各地执法数据差距较大。设区市中行政罚款数额排名前三名的是合肥市、六安市、滁州市,后三名的是淮北市、马鞍山市、黄山市;预防性检查罚款数额排名前三名的是合肥市、滁州市、蚌埠市,后三名的是池州市、铜陵市、宣城市;预防性检查罚款率排名前三名的是合肥市、蚌埠市、淮南市,后三名的是池州市、淮北市、滁州市(详见附件4)。

二、取得的成效

(一)执法力度明显加大。19月份,我省持续开展“1+6+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执法,罚款次数、金额同比都有大幅上升,特别是三季度,全省罚款总金额为4904.39万元,占19月份罚款总额的58%,同比增长65%,环比增长107.79%。预防性检查罚款案件多项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也有较大幅度上升。

(二)执法重点更加突出。各地深刻汲取省内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针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易发多发状况,按照省委“保安全、保大庆、保稳定”的要求,领导带队深入开展暗查暗访、专项执法等活动,不断提高执法针对性。19月份危险化学品领域处预防性检查罚款1122.115万元,同比增加134.2%

(三)惩戒效应逐步显现。各地在持续加强执法力度的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媒体、微信微博等平台和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等活动载体,加大对执法情况的通报和典型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诚信管理,保持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和震慑效果。淮南市、六安市等地事故减量与执法增量呈明显正相关关系。

(四)执法能力得以提升。三季度以来,省厅持续强化执法培训工作,组织开展2期全省安全监管执法实务培训班、4期全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再教育培训班,市、县、乡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近千人参加培训;8月份以来,组织开展“单位自查、同级互查、上级抽查、集中评查”执法案卷“四查”活动,进一步推动规范执法,促进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执法综合素质不断提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各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开展不均衡。19月份,各设区市中:罚款总金额最高近2000万元,最低仅135万元,相差14.6倍;预防性检查罚款次数最高为199次,最低18次,相差11倍;预防性检查罚款金额最高为522.5万,最低32.88万,相差15.9倍;预防性检查罚款率最高为8.87%,最低0.82%,相差10.6倍。地区间执法差异很大,有些地区虽然预防性检查罚款次数、金额同比有了较大幅度提升,但因基数太小,多项执法指标排名仍然靠后,执法工作仍未有明显突破。

(二)部分地市监管执法力度不够。从统计数据看,

1—9月份,马鞍山市、淮北市、宿州市、淮南市、芜湖市等行政处罚与去年相比都出现了负增长;宣城市、铜陵市、池州市等预防性检查罚款额均不足50万元;阜阳市、滁州市、淮北市、池州市等预防性检查罚款率不足3%;芜湖市、宣城市、六安市、池州市、铜陵市等预防性检查罚款额占罚款总金额比例不足20%。总体来看,预防性检查罚款率偏低,对非法违法行为避重就轻,抓小放大,执法惩戒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重检查、轻处罚”现象依然较为明显。

(三)执法规范化有欠缺。部分地区执法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存在违法事实描述不清楚、法律法规适用不准确、调查取证不严谨、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特别是在执法程序上,执法程序不闭合、随意简化执法程序等情况仍然存在。

(四)执法统计系统填报不及时。7月份印发的全省执法统计情况通报中,已明确要求各地930日前完成行政执法综合统计直报系统(新系统)执法信息填报及补录工作。截至目前,合肥市、蚌埠市、淮南市、安庆市、阜阳市、亳州市、池州市、宣城市等仍未填报执法信息,黄山市、宿州市等填写执法信息较少。

四、下一步有关要求

(一)统筹推进四季度监管执法工作。要对照年度执法计划,查缺补漏,确保按时完成全年重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各项任务。要结合冬季气候和灾害特点,科学分析本地区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环节,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做到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苗头性问题,进一步提高执法精准度。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相关要求。要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各项要求,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录、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认真组织开展执法监督。要严格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及近日省厅下发的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要求,对辖区县(市、区)安全监管执法情况开展监督活动,帮助基层找问题、找对策、提要求,推动基层执法工作规范化上台阶。

(四)严格落实执法数据填报工作。国务院、省政府均已将行政执法系统填报情况纳入对下级政府的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落实执法系统填报责任,及时完成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填报和补录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本年度监管执法企业基础信息、执法人员信息及监管执法情况信息填报录入工作。

附件:1. 现场检查情况一览表(2019年1—9月).docx

      2. 事故隐患查处情况一览表(2019年1—9月).docx

      3. 全省罚款情况一览表(2019年1—9月).docx

      4. 各市(省直管县)主要监管执法指标排序一览表(2019年1—9月).docx

安 徽 省 应 急 管 理 厅

2019年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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