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泗县“2019·7·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审核意见的复函
你市安委办《关于提请审核宿州市泗县“2019·7·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宿安办〔2019〕65号)收悉。依据《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皖安〔2010〕10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起事故性质的认定和处理意见。
请你办按法定程序和时限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复结案,并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全文公开已经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请及时将本级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并提请解除该起事故的挂牌督办。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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