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阜阳市“2019·2·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审核意见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9-10-10 10:00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阜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你市安委会《关于审核阜阳市 “2019·2·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的请示》(阜安〔201930号)收悉。依据《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皖安〔201010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起事故性质的认定和处理意见。

请你办按法定程序和时限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复结案,并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全文公开已经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请及时将本级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并提请解除该起事故的挂牌督办。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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