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标前公示
我单位将对“2021年度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进行招标。
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现将项目招标需求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采购需求),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
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2年5月12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详见附件—反馈意见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后通过电子(2644771922@qq.com)传送。我单位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需求,针对反馈意见或建议不作书面通知或回复。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5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