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地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09:10 作者:沈磊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2116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请各市应急管理局按照《通知》推荐评选条件,推荐组织架构完整、能够稳定发展运行的且参与抢险救灾工作业绩突出的地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或社会救援力量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所推荐的应急队伍及个人所在队伍应已在省应急信息化平台登记注册(其中社会救援力量还应在应急管理部社会力量管理系统平台登记注册)。

请各市按照《通知》评选程序,在组织推荐和单位公示的基础上,准备初审推荐材料,并于2022310日前报送省厅救援协调处,逾期未报视为不推荐。

省厅救援协调处将会同各市应急管理局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13名)候选对象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沈磊,62998739,邮箱:ahjyxt9524@126.com




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备注

1

合肥市

1

2

1.先进个人名额为2人的单位,地方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先进个人各报1人。

2.名额分配按照各市在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和应急管理部社会力量管理系统平台登记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确定,登记查询时间为202214日。

2

淮北市

1

1

3

亳州市

1

1

4

宿州市

1

1

5

蚌埠市

1

1

6

阜阳市

1

2

7

淮南市

1

1

8

滁州市

1

2

9

六安市

1

2

10

马鞍山市

1

1

11

芜湖市

1

1

12

宣城市

1

2

13

铜陵市

1

1

14

池州市

1

1

15

安庆市

1

2

16

黄山市

1

1

17

救援协调处

1

2

 

 

合计

17

24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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