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初审通过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13 18:03 作者:方翔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98号),经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分别组织推荐,报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我省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初审通过表彰对象公示如下:

一、安徽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推荐对象

(一)先进集体(2个)

安徽省合肥市应急管理局

安徽省舒城县应急管理局

(二)先进工作者(4名)

王献余  安徽省滁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田家顺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杨宋培  安徽省广德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曾  涛  安徽省宿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二、安徽煤矿安监机构推荐对象 先进工作者(1名)

汪  浩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淮北监察分局监察一室主任

三、安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推荐对象

(一)先进集体(1个)

安徽省庐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先进工作者(2名)

潘五好  安徽省滁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站消防员

徐长青  安徽省宣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公示时间自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电话或书面反映情况。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电话:0551-62663197;

省应急管理厅人事教育处 电话:0551-62999547;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

电子邮箱:ahyjtrsc@163.com

 

 

安徽省全国首届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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