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直升机起降点验收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6 18:32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项目编号:AHZJ-202110200658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直升机起降点验收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塔楼2901

成交金额:¥ 785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直升机起降点验收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详见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要求:详见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详见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标准:详见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五、评审专家名单:费庆华(评委组长)、秦阳 、沈磊 (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金额:¥ 1177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86日至202189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联系电话:1870560310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B

联系方式: 0551-629987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

联系方式:刘冬、李建华  手机:18705603102

电话:0551-65149581\582\583\585\586\587\589-826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冬

电    话:18705603102 

十、附件

附件.docx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直升机起降点验收项目(二次)磋商文件(定稿).docx

20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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