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应急管理》宣传用器材采购项目(三次)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8 14:39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项目编号:AHYG-20210053

二、项目名称:《安徽应急管理》宣传用器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系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与花园大道交叉口和昌中心 B 1701

中标(成交)金额:31999.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应急管理》宣传用器材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汤波、徐小生、张新峰(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世纪城临滨苑a171707室,联系电话: 1815604271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址:长江中路333

联 系 人:张新峰       联系方式:0551-626409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世纪城临滨苑a171707

联 系 人:华伟         联系方式:1815604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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