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公布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

发布时间:2021-02-25 15:52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25号)和《关于印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通知》(皖司发〔20215号)要求,现将我单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

 

 

                                            安

2021224


附件   

省应急管理厅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

序号

政务服务

事项名称

证明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开具单位

备注

1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地质勘探企业)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第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人社部门

 

2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石油天然气)

足额提取安全费用证明材料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第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九)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证明材料。

申请单位

 

3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石油天然气)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第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人社部门

 

4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尾矿库)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第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人社部门

 

5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尾矿库)

足额提取安全费用证明材料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第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九)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证明材料。

申请单位

 

6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采掘施工企业)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第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人社部门

 

7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

足额提取安全费用证明材料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第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九)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证明材料。

申请单位

 

8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第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人社部门

 

9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第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人社部门

 

10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

足额提取安全费用证明材料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第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九)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证明材料。

申请单位

 

11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采掘施工企业)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第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人社部门

 

12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地质勘探企业)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第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人社部门

 

13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石油天然气)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第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人社部门

 

14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石油天然气)

足额提取安全费用证明材料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第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九)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证明材料。

申请单位

 

15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尾矿库)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第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人社部门

 

16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尾矿库)

足额提取安全费用证明材料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第八条: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九)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证明材料。

申请单位

 

17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二十五条: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六)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人社部门

 

18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新建、改建、扩建)

涉及增加企业员工的,还需提交相应的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关于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意见》(皖安监三〔201253):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变更申请,除提交41号令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八)、(九)、(十)项规定的文件、资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4)涉及增加企业员工的,还需提交相应的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人社部门

 

19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二十五条: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六)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人社部门

 

20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初次认可

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查询证明或单位声明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七条: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九)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申请单位

 

21

固定资产法定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七条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一千万元;

申请单位

 

22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延续认可

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查询证明或单位声明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七条: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九)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申请单位

 

23

固定资产法定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七条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一千万元;

申请单位

 

24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变更认可(实验室条件)

固定资产法定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七条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一千万元;

申请单位

 

25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变更认可(机构改制、分立或者合并等

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查询证明或单位声明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七条: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九)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申请单位

 

26

固定资产法定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七条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一千万元;

申请单位

 

27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变更认可(业务范围)

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查询证明或单位声明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七条: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九)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申请单位

 

28

固定资产法定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七条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一千万元;

申请单位

 

29

安全评价机构改制、分立或者合并认可

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查询证明或单位声明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六条: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九)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申请单位

 

30

固定资产法定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七条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一千万元;

申请单位

 

31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初次认可

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查询证明或单位声明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六条: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九)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申请单位

 

32

固定资产法定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七条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一千万元;

申请单位

 

33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延续认可

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查询证明或单位声明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六条: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九)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申请单位

 

34

固定资产法定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七条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一千万元;

申请单位

 

35

安全评价机构业务范围变更认可

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查询证明或单位声明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六条: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九)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申请单位

 

36

固定资产法定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七条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一千万元;

申请单位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