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级救灾储备物资评估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规定,现就本项目询价内容及相关要求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二、采购人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省政务大厦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王刚,62998709
四、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省级救灾储备物资评估
五、项目预算:2.7万元
六、项目内容:对分布全省各代储点的省级救灾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价值评估。
七、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取得国家资产评估资格管理机构批准的资产评估资格;
(3)资产评估机构和拟派出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合格,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须自行核查并出具书面承诺);
(4)投标人须拥有能正常开展业务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其中合伙制机构不少于3名,公司制机构不少于10名;
(5)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需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且具有3年(含3年)以上专业评估工作经验;
(6)中标人须在项目成交后30日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7)评估机构能够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单位简介,单位资质,报价单,联系方式。
九、投标报价及评标方式
投标报价:本次报价原则上采取一次性报价,报价应是完成评估服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车旅费、食宿费用、管理费、税金及按照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资料收集整编等所需费用。
评标方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单位将成立评审工作组进行开标、评标,评审方法:有效最低价法。如出现两个相同的最低报价时,采取再次报价,以此循环直至确定供应商。
十、报价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准备1份正本和1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正副本均需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如正本的内容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注:投标文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2)投标文件装订顺序依次为:封面、目录、投标单位情况介绍、企业营业执照、拟派出人员情况介绍、工作业绩证明、执业证书;投标单位和拟派出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活动记录证明或承诺;投标报价;投标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其他有关资料。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10点。
(4)开标时间:2020年6月30日10点
(5)开标地点:省应急管理厅5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