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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20年洪涝灾害补助补偿咨询
来信人:
干**
来信时间:2020-12-31
您好!我岳父在芜湖市无为石涧镇太平汪屋村附近租用100亩地进行螃蟹水产养殖多年,由于2016年、2020年洪灾破圩,造成损失惨重,仅今年投入就将近50万元,洪水冲走相关饲料、家禽、房屋等物资,由于灾后无法重建再养殖,只能待明年才能重新投入进行重建养殖,请问政府部门是否有针对这些受灾养殖户有相关的补助补贴?
回复
回复部门: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回复时间:2020-12-31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规定,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受灾群众无力克服的衣食住等基本生活困难。您所反应的受灾养殖户补助问题,建议向其他职能部门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