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安徽省化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行业领域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征集时间:2016-11-23 08:35
截止日期:2016-12-09 16:41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征集状态:
已结束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行业领域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供用电安全,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起草了《安徽省化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行业领域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请认真组织研究,并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连同电子版一并反馈至我办。逾期未反馈,视为同意。
联系人及电话:李永瑞,0551-62999543(带传真);
电子邮箱:weihuachu 1407@126.com。
附件:1. 安徽省化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行业领域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doc(征求意见稿)
2.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doc
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