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全生产网】安徽: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助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4-17 08:29 作者:侯能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中国安全生产网 程璐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安徽省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支持安徽省内贫困地区特别是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沿淮行蓄洪区、皖北地区等深度贫困地区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效助力 2020 年全面脱贫,切实防止因灾致贫返贫,日前,省应急管理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助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试点先行,做好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工作

多措并举,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教活动

意见指出,在全省贫困地区特别是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沿淮行蓄洪区、皖北地区等深度贫困地区,开展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试点工作。指导地方针对贫困地区制定普查实施方案、落实有关支撑条件,推动贫困地区全面实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为做好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支撑。

加大对省内贫困地区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积极鼓励贫困地区试点创建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通过在贫困地区举办业务培训班、开展大型科普宣教活动、深入社区开展专题应急救援演练以及实施防灾减灾项目等方式,指导和支持贫困地区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教活动,提升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定向投入,加强灾害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优化结构,提升减灾备灾能力建设水平

意见要求,采取省定向投入、地方配套等方式,重点支持省内贫困地区消防救援队伍、乡镇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伍等队站、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省市共建、政企共建等方式,加强灾害救援专业队和区域骨干救援力量建设,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加强应急资源调查和信息化共享,加强协调联动,加强专业训练和演练,提高综合性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受灾贫困地区救援工作需要,加强救援队伍的统一调度指挥,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第一时间投入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优化省内贫困地区救灾物资储备布局,加快推进 2020 年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按规定落实省级配套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市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消防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库和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等建设项目。积极鼓励、支持贫困地区申报国家“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督促贫困地区做好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储备工作,切实增强灾害救助快速反应能力。着力整合救助资源和政策,指导支持贫困地区适当提高救助标准,严格质量管控,切实提高灾后重建民房抗灾设防能力。指导各地做好灾情报送和管理工作,加大对贫困地区灾害信息员师资和救援人员队伍培训力度,强化贫困地区灾情统计报送和救援处置能力。

加大支持,高效有序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精准施策,优化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针对省内贫困地区特别是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沿淮行蓄洪区、皖北地区等深度贫困地区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适度降低应急预案中省级救灾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按照预案要求规范开展工作,指导和帮助灾区做好抗灾救灾各项工作。在安排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物资时,充分考虑贫困地区特别是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沿淮行蓄洪区、皖北地区等贫困程度较深地区特殊困难,给予倾斜支持。根据贫困地区救灾需求,优先安排、及时组织调拨省级救灾物资。

统筹考虑防灾减灾救灾与各类生活救助、扶贫政策,尤其是资金扶持政策的协调性和均衡性,在组织开展全省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中,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的民政救助对象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重点关注革命老区、重灾地区、贫困地区等,制定救助方案,并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做到分类救助、分户施策。

整合资源,做好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统筹力量,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作用

落实“精准、细致、高效、托底”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县组织、乡为主、村服务”的重建体系,加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因灾倒损住房核查,酌情适当提高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完善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省级协调机制,积极协调整合农村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地质灾害点搬迁、特困人员供养、农房保险等政策,多渠道解决重建补助资金问题。加大对地方的指导督促,有序推进灾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解决好受灾群众“回家”

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推进山区库区和行蓄洪区农村住房保险,不断扩大农村住房灾害保险、农业保险覆盖面。针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内的农村困难群众,落实好定值保险政策,明确理赔底线。积极引导承保机构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防灾防损投入。参与巨灾保险制度设计等工作,推动巨灾保险制度顺利实施,充分发挥保险等市场机制在灾害风险转移分担中的作用,有效帮助受灾贫困人口减轻灾害损失和重建资金负担。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贫困地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聚焦重点,加强民政兜底保障救助

衔接政策,杜绝因灾致贫返贫发生

意见强调,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落实落细各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对于经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受灾群众,可视情先行给予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一段时间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加强对灾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帮扶和关爱保护。加大对贫困地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力度。

同时,强化因灾致贫返贫情况的摸查、核实及处理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受灾群众需求,科学高效开展灾后救助帮扶工作,防止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对符合国家扶贫标准的受灾人群,要按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及时予以帮扶。

责任编辑:翟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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